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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區更新為大學區制學校,自 113 學年度至 115 學年度止屬大學區制學校,
凡設籍本縣之國小畢業生皆可申請入學就讀。

110年度第1次國民中小學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業務聯繫會議」決議事項

新竹縣政府 函

地址: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承辦人:劉格帆

電話:03-5518101分機2813

傳真:03-5514227

電子信箱:10011632@hchg.gov.tw

受文者:新竹縣立石光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府教學字第11037149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110年度第1次國民中小學中輟預防及復學輔導業務聯繫會議」決議事項,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05月0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48497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掌握輟學學生動向,並依規定落實通報。

三、請國中各校評估中輟個案實際需求後,得轉介至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承辦之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

四、各校及各鄉鎮市公所之強迫入學委員會,應落實強迫入學委員會之相關工作及行政裁罰執行程序,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說明如下:

(一)為維護兒少教育權同時,如面臨法令規定與家長選擇權衝突時,仍應依上開規定罰鍰,逾期不繳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二)倘遇家長拒絕並妨礙適齡子女接受國民義務教育,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項第6款規定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通報及聯繫社政單位由社工介入評估,由社會局處,視訪視評估結果,依同法第97條規定,倘違反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五、為提高原住民學生穩定就學比率,各校可向本府申請運用之相關資源如下,請多加利用:

(一)教育處:

1、國中小原住民學生清寒助學金。

2、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

3、完全中學原住民族籍學生助學金。

4、完全中學原住民族籍學生住宿伙食費。

5、經濟弱勢原住民午餐補助。

6、國中小原住民學生學業優秀獎學金。

(二)原住民族行政處:

1、原住民學生課後扶植計畫。

2、鼓勵原住民學生發展多元智能補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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